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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k8官网|请你们给我做主!江津一老太的求助,原来她竟遇到了这样的事!

发布时间:2025-10-17 11:29:00    次浏览

工伤事故不是一方之责雇员也要尽到告知义务“我的老伴摔了,医了几千块钱,老板不拿钱,请你们给我作主!”日前,一位老太太来到油溪司法所求助。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在油溪司法所工作人员何伟的关切询问下,这位老太太说出了实情。原来,她的老伴在5月的某天帮雇主拆房屋时因房架倒塌而受伤,当时觉得无大碍便没有及时进行治疗和上报保险公司。到了第3天,老伴突然感觉背部、腿部疼痛,还发生了红肿现象。在没有告知雇主的情况下,老太太带着老伴到油溪中心卫生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2713.82元。事后,保险公司只承担了800元的医药费,因此,老太太要求雇主承担余下所有医药开支。而这个要求遭到了雇主的拒绝。 何伟对此事向老太太耐心解释:“在雇主办理了人身意外险的情况下,出现事故若及时上报,5000元以内的医药费可全部报销。而此次造成保险公司未全部报销医药费主要是因为你们未及时告知雇主,并上报保险公司。”按《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出现工伤事故双方应及时报告,因此雇工也有及时报告的义务,造成此种情况,老太太的老伴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在何伟的沟通下,双方同意协商解决。经何伟多次协调,耐心劝导,最终雇主同意一次性给予1000元医药费作为补偿,也鉴于雇工未尽到及时告知自己被摔伤就医的义务,其余部分由雇工自己承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既是好朋友又是邻居的两家人,避免了对簿公堂的局面,握手言和。律师点评:虽然调解不是司法程序,但是调解应当尽量参照司法判决的标准进行,以防止调解结果显失公平。本案是雇员致害,应当根据责任划分来确定雇主和雇员各自承担的数额。本案的起因是雇主的架子倒塌致雇员受害,责任在雇主,但是雇员受伤后没有及时尽到告知义务,致使雇员的医疗费没有得到保险公司全部赔偿,雇员应当自己承担部分责任。(点评律师:渝津律师事务所曾庆才) (通讯员 杨晓露)总编辑:涂普健 副总编辑:贺宝胜责任编辑:杨艳清 》》》更多江津新闻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大家都在看 ↓↓↓江津的葡萄都在这里了!品种价格路线全都有!再不去就要等明年了!惊!江津密林中的公主坟!竟然和吴三桂、朱允炆、和珅都有牵连!【停水通知】急!江津几江、鼎山、德感…又要停水了!在江津,有这样一个地方,每年暑假总有一批俊男靓女往这里跑……(江津网——综合频道)江津网公众微信(微信号:jiangjinwang_),让您实时快捷地浏览江津本土新闻及各类信息,大事小事天下事,全部一手掌握,so easy!关注江津网公众微信,加入江津人自己的微家园!